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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品原作往往以百萬、千萬元的高價出售,這讓絕大多數消費者望而卻步。普通大眾不可能接近藝術嗎?書畫復制
住在北京的楊先生熱愛藝術。在辦公室里,他掛著一幅吳冠中的江南水鄉水墨畫。楊先生收藏的這種名畫復制品,在藝術界早已不是什么稀奇的事。然而,書畫復制業“總是讓人不安”。技術專利糾紛、臨摹作品的盜版、臨摹作品版權的不確定性以及相關信用機制的缺失,使臨摹書畫與法律成為一對“快樂的敵人”。
爭端仍在繼續
即使在故宮專家看來,保護書畫等文物最有效的方法還是利用仿真技術進行復制。國際知名博物館和美術館也把“仿制著名文物和藝術品公開發行”作為一種實踐。但這是紫禁城,因為抄襲中國書畫引起了許多訴訟。
比如,北京法院網站最近披露的一則消息就相當引人注目。2004年,故宮博物院與北京大唐萬邦復制技術開發有限公司聯合開發了“中國書畫仿真復制印刷技術”,并同意成為聯合權利人。但后來,萬邦公司離開紫禁城,單獨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專利,并于2006年獲得批準。此后,萬邦公司“變本加厲”,將專利權轉讓給大唐萬邦公司。故宮博物院后來發現,萬邦公司和大唐萬邦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徐姓負責人。大唐萬邦公司是由萬邦公司出資180萬元,徐公司出資20萬元組建的公司。
最后,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萬邦公司擅自變更專利權人,損害了第三方故宮博物院的合法權益,其轉讓合同無效。
除了專利被盜,書畫復制也面臨盜版之痛。記者了解到,故宮曾與一丁軒公司合作,在故宮藏品中進行中國書畫的高仿真印刷。根據他們畫作的大小,這些復制品在市場上限量出售,價格從8000元到12000元不等。但不久后,故宮博物院和一丁軒公司在市場上發現,故宮藏品《聽鋼琴》一本僅售400元。故宮博物院和一丁軒也緊隨其后,最終找到海盜并將他們告上法庭。
然而,在庭審中,盜版者提出了一個問題:仿真作品享有著作權嗎?如果模擬作品沒有版權,就沒有盜版。據了解,我國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是指在文學、藝術、科學等領域具有獨創性,能夠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仿真作品屬于對原作的復制和復制,沒有原創性。因此,模擬工作不起作用。雖然作品是著作權產生和存在的基礎,但模擬作品并不享有著作權法意義上的著作權。此案最終認定,盜版者并非侵犯著作權,而是不正當競爭。
前景廣闊
雖然法律糾紛不斷,但書畫復制畢竟有著自己廣闊的市場。正如頂級音頻將完美再現演唱會現場一樣,高仿真藝術再現技術使這些珍貴的藝術珍品在最大限度地再現原作的同時,走進千家萬戶的客廳,也成為一個潛在的“文化創意產業”。
由于中國名家書畫大多存放在藝術博物館和博物館,因此書畫復制通常由藝術博物館、博物館和相關技術公司進行。一般來說,書畫復制過程是授權的合作企業,選擇要復制的書畫作品,限量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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